東方神起3成員 不滿淪為賺錢工具

韓國當紅偶像組合東方神起部分成員,昨天正式公開與所屬SM經紀公司簽下的不平等合約,除了1年只有1個星期的假期外,通告量大,讓成員每天睡眠只有3到4小時,推出專輯如果銷量不足50萬張,成員也拿不到任何利潤,成員不滿的表示,公司只視他們為賺錢的工具,希望法院能判決合約失效。

東方神起的3名成員英雄在中、秘奇有天、細亞俊秀的法律代理「世宗律師事務所」昨天上午發表正式聲明,除了指稱自2004年出道以來,一直承受著無比繁忙的工作,還公開合約內容指出,作為歌手發售唱片是東方神起的主業,但並沒有靠此賺得什麼錢。雖然合約在今年2月稍加修改,但成員通過銷售唱片所得的收入,也只是根據唱片銷量,每人只能分0.4%至1%。


只是這樣嗎...
雖然合約真的很過分
但是SM坑錢名不虛傳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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